圖片來自維基百科:威廉王子和畫家弗朗茨·克呂格騎馬並行,1836年
文/余曉平
人類的發展史就是一個從蒙昧時代走出來的故事,讀一讀過去,讀一讀周邊發生的故事,或許我們從中可以得到一些啟發。這三個聽來像寓言的故事是否也能給我們一些啟發呢?
第一個故事:
清末,法國使臣羅傑斯對中國皇帝說:“你們的太監制度將健康人變成殘疾,很不人道。”沒等皇帝回話,貼身太監姚勳搶嘴道——“這是陛下的恩賜,奴才們心甘情願。怎可詆毀我大清國律,干涉我大清內政!?”
評論:大清國人人有病。 什麼病? 做了奴隸而不知道自己是奴隸,還以為自由是病。 林語堂先生曾說過,中國有一類人,身處社會最底層,權利時時刻刻在受到著侵害,卻有著統治階級的思想,處處為統治階級辯護,在動物界能找出這麼弱智的東西都幾乎不可能。
第二個故事:
十八個世紀,德國皇帝威廉一世曾在波茨坦建立了一座行宮。 一次,他住進了行宮,登高遠眺波茨坦市的全景,但他的視線卻被一座磨坊擋住了。 皇帝大為掃興。 這座磨坊“有礙觀瞻”。 他派人與磨坊主去協商,打算買下這座磨坊,以便拆除。 不想,磨坊主堅決不賣,理由很簡單:這是我祖上世代留下來的,不能敗在我手裡無論多少錢都不賣!皇帝大怒,派出衛隊,強行將磨房拆了。
倔犟的磨坊主向法院提起了訴訟。 讓人驚訝的是,法院居然判皇帝敗訴。 並判決皇帝在原地按原貌重建這座磨坊,並賠償磨坊主的經濟損失。 皇帝服從地執行了法院的判決,重建了這座磨坊。
數十年後,威廉一世與磨坊主都相繼去世。磨坊主的兒子因經營不善而瀕臨破產。 他寫信給當時的皇帝威廉二世,自願將磨坊出賣給他。 威廉二世接到這封信後,感慨萬千。 他認為磨坊之事關係到國家的司法獨立和審判公正的形象。 它是一座豐碑,成為德國司法獨立和裁判公正的象徵,應當永遠保留。 便親筆回信,勸其保留這座磨坊,以傳子孫。 並贈給了他6000馬克,以償還其所欠債務。小磨坊主收到回信後,十分感動。 決定不再出售這座磨坊,以銘記這段往事。
正如十八世紀中葉英國首相威廉·皮特所說:“即使是最窮的人,在他的小屋裡也敢於對抗國王的權威。屋子可能很破舊,屋頂可能搖搖欲墜;但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他的千軍萬馬也不敢跨過這間破房子的門檻。
評論:人最自由、自主、安全和獨立的時候是在被稱為家的房子裡,如果連這一棲身之地都不是自己所有的,人到哪裡去尋求和確保自己的獨立自主安全和幸福了? 財政權是其它權利的基礎和保障,也是人類自由和尊嚴的根基。 財政權使個人權利具體化,從而在根本上限制了政府對個人權利的侵犯。
第三個故事:
這個故事發生在柏林牆倒塌之後的德國。統一後的柏林法庭上,舉世矚目的柏林圍牆守衛案將要開庭宣判。 這次接受審判的是4個年輕人, 30歲都不到,他們曾經是柏林牆的東德守衛。
兩年前一個冬夜裡,剛滿20歲的克利斯和一個好朋友,名叫高定,一起偷偷攀爬柏林牆企圖逃向自由。 几幾聲槍聲響,一顆子彈由克利斯前胸穿入,高定的腳踝被另一顆子彈擊中。 克利斯很快就斷了氣。他不知道,他是這堵牆下最後一個遇難者。 那個射殺他的東德衛兵,叫英格·亨里奇。 當然他也絕沒想到,短短九個月之後,圍牆被柏林人推到,而自己最終會站在法庭上因為殺人罪而接受審判。
柏林法庭最終的判決是:判處開槍射殺克利斯的衛兵英格·亨里奇三年半徒刑,不予假釋。他的律師辯稱,他們僅僅是執行命令的人,根本沒有選擇的權利,罪不在己。 。 法官當庭指出:“東德的法律要你殺人,可是你明明知道這些唾棄XX而逃亡的人是無辜的,明知他無辜而殺他,就是有罪。作為警察,不執行上級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准是無罪的。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人,此時此刻,你有把槍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權,這是你應主動承擔的良心義務。
評論:在這個世界上,良知是最高的準則,是不允許用任何藉口來無視的。 自然法永遠高於社會法。
引自http://yuxiaoping.blshe.com/post/135/634319
或許同一件事.會因為時間不同而有不同的解讀...
但在同一時間.也會因為空間不同而有不同解讀...
例如一運動明星.跨國控告一雜誌社毀謗案..
美國判他敗訴..因為他無法舉證出雜誌社惡意的證據..
德國判他勝訴..因為雜誌社無法舉證出他嫖妓的證據...
人文的科學就是難..難..難..
阿彌陀佛
新年春節愉快
祝 您闔府~歲歲平安~年年吉祥~兔年行大運
感恩 南無阿彌陀佛
第三個故事在台灣可不是這樣演的,「當年是代不同,你現在提這個合著是在搞分化,根本是在撕裂台灣嘛」;人要先能分辨是非後才有反省能力,在中華上國根性中沒有讖悔這回事,反正歷史詮釋權拿到後怎麼拗都行。
看了瑪妮與格友的回應,學到很多!
找出自己生命中「更高的感召力量」能讓心靈更加豐富。
東西方文化差異造成的結果.
西方文化,君主與人民,都是上帝的子民,上帝之前人人平等.
東方文化,君主就是天子,既然是天的兒子,當然高人一等.
因此,
西方的司法成了保障人人平等的工具.
東方的司法成了天子治理天下的工具.
今天看到司法爲政治服務,司法成為排除異己工具,
這都是執政者把司法當統治工具,
形式上民主了,實質上還是天子治理天下的心態.
這種情形下,不平等的18趴也能法制化.
這就不足為奇,因為法律不是保障人人平等的工具,而是統治者的統治工具.
午安!下午天氣依然濕冷,不過身體已經適應多了差點兒罩棉被活動。
想到瑪妮居住的冰天雪地北國.......無法想像呢
還好, 習慣了就不會覺得太糟, 但陰霾的天色讓人精神有些菨鈍
我相信不管東西方文化多不同,每個人都會因當時的情境及自身的考量
有時選擇做睜眼瞎子,有時選擇做太監,有時選擇做有聲音的正義之士等
而且我也在人類歷史中看到許多 "必要時司法爲政治做的服務"
所以法律不是保障人人平等的工具,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只是理想,而非事實
只有良知的法官,才能讓人盡量的得到司法上的平等
而能選擇有良知的法官執行司法的執政者,才是好的執政者
這個分享時在實在是太有意義了!!
瑪妮真是有心人,分享這些可以寫成論文來討論的轉貼故事,
讀完,心緒不寧,只好破戒,嘮嘮叨叨一下。
先針對SOP邀請談第三個故事,
我想我不在當下,完全只能說風涼話,
從我的認知來說,
圍牆的守衛的確是在執行任務,制定任務的,支持任務的,執行任務的,是共同體,從不同的角度出發,共同造成這個殺死投奔自由的人的事件,事情發生時,他們的認知和信仰讓他們相信被射殺不是無辜,而是叛逃。
所以在那個情形下,如果不認同,就不該擔任守衛,餓死首陽山去。
如果擔任守衛還放水,還故意把槍口朝上一寸,就是守衛的叛逆了,
當良心真情與肩負的責任有衝突,這種天人交戰很難吧。
東德西德的分裂,當然要怪納粹德國的挑起戰爭,
可是所有的內戰都是槍口朝著親兄弟的自相殘殺,
從個人,從家庭,從社會國家,甚至信仰裡,都找不到正義公理來支持。
唉,既然被法官判三年半,就好好的蹲苦牢吧,誰教他剛好是最後一個行刑的守衛?又被活逮?
如果是東德統一了西德,東德的法官大概會發個忠貞愛國盡忠職守什麼的玩意兒吧。
這個故事讓我覺得西德的法官也沒有勇氣去舉發整個共犯結構,
就草率的拿守衛祭旗,又草草收兵,除非後面還有續集,要不然,我對德國法官還蠻失望。
讀歷史,看故事,越看越眼花了,隨便說說,還是一起喝杯酒,擋擋寒
人權、自由的爭取,來自於勇氣。勇氣非天生,只能靠自我覺醒與堅持。
第三個故事曾讓我考慮很久, 至今仍沒有結論. 希望有格友能做進一步的討論.
看了這3篇
心裡滿是感慨..........
轉念之間覓自由,
貼心來賞很自由,
故事說來皆自由,
事事如意在自由!
清水讓人感恩與祝福喔
安然走完人生中美好卻又艱辛的長路,最大的挑戰在於它需要不斷的修訂;然而修訂的工作往往艱苦,令人卻步。
這3個故事好像就是衝著台灣人說的.
第一個故事裡說的有病的人台灣還有很多很多.
第二個故事到了台灣變成是比較"文明"的手段,政黨訂了18%的法律公然合法的奪取窮人的錢財來供養少數人.而卻還有許多有第一個故事裡說的有病的人願意支持.
第三個故事讓我想到在台灣有多少戒嚴時期執行上意(甚至有些是自己的意思)侵害人權的人,不但不須受到審判(連譴責都不可以,否則就叫做挑撥族群)

我報到先~~~
大部份是妳第一~~~
我終於弄懂了寫這篇文章的人的用意。 這三則故事是刻意放在一起的,他閃過西方帝制或宗教的軟性迫害,舉德國某一實齊某一點的法治公正,放在中國五千年的黃帝制度下累積的奴性意識,又擷取一點來作比較。 這無可厚非,可以讓人省思。 但是我對林語堂那段話就非常感冒,林語堂,一個家境富裕的公子哥兒,家裡有錢讓他多讀了些書,喝過洋墨水,隨口批判中下階級的大多數人民,我認為就是傲慢擺譜。不足取也。
可能林語堂罵得兇, 但那時候那種情況他應該是很痛心的, 否則以他的身份, 若不是因為同情下層階級的人, 他連罵都是多此一舉吧?! 還會巴不他們繼續奴性, 更顯他尊貴呢!
"實齊",電腦錯字,應為"時期"。
太急, 是嗎?
同一時期的作家有魯迅的阿Q正傳,吶喊,喬治歐威爾的1984,這才是反威權反奴隸的好書呀。
那些書我都只看一點, 1984 是網路上看的電影 我是舊文新貼, 再讀一遍時覺得心裏有什麼東西不太一樣了, 所以把我當時的回應都刪了
補充: 宗教面紗底下的操控。那些盲目追隨者,我們要稱他們是何種"奴性意識"呢? 隨便舉個例子:陳巧明事件。
這我另寫一篇, 好嗎? 接在這篇後面
改錯,"隨便"應為"隨手"。
我還在想怎麼答覆妳的上面的問題, 它有一點複雜而不僅只是奴性的問題.. 這牽動了我想寫一篇有關"無法解釋的宗教經驗"的文章。
這讓我想起苗栗大浦事件, 如何維護自由,台灣還有好長的路要走.
在大埔事件之前, 我還以為這種事只會在中國發生.... 我一下不知今夕何夕, 印象中台灣沒這麼糟的嘛...
謝謝瑪妮分享這麼好的故事。
沐子, 不客氣..
都是費思量的問題. 時代不同, 個人主觀意識的不同, 都會影響批判的結果. 能夠有自尊与自主權的生活, 都很幸運. 我不太談政治, 但對女性的自主意識比較注重, 第一則故事讓我延伸感慨, 很多女性就是不重視自我的幫兇, 像漢朝那位才女名班?的, 還訂出如何限制女性的規條. 天知道 ! ynn
漢朝會有女人擬訂自設規條似乎也不奇怪,在父權社會裏,起草這麼個女德,不僅能彰顯自身的才德還能討男人的歡心,一舉兩得。 直到現在,女人不也常常為難女人嗎? 幾年前陳冠希的新聞, 女人還是罵女人多, 好像男人風流很正常, 可以被原諒, 因為那是"全天下的男人都會犯的錯誤".但是女人即使是跟自己心儀的男人上牀也要遭受無情的羞辱,很奇怪的是, 這種攻擊者大多是女的。而名女人的丈夫有外遇或有此嫌疑, 她們會含著淚說:"支持老公到底!" 台灣女人想的還是賢妻的形象, 這也還不打緊, 反正浪子也有可能回頭。 我最不能了解的是那種三天兩頭被打的鼻青臉腫郤死不離開, 還會替丈夫辯護, 說那是"上輩子欠的債"。
德國,令人羡慕的國家. 敢判皇帝敗訴,敢判執法人不依良心巧避. 英格.亨里奇的律師不稱職,他應該說.原意是要放過逃跑的人,但槍法不準才射中.
呵呵, 莎莉是律師嗎?頭腦真好:) 可能那時他們也知道威廉一世是位開明的君主, 所以敢判皇帝敗訴, 這種皇帝真是可遇而不可求... 只是民主這種觀念也可能在很短的時間被瓦解,因為恐懼, 因為怯懦,因為不警戒,所以納粹有機可乘。
現在看看 Nobody 的留言,還是覺得很同意,只有最後。。。。。 “這個故事讓我覺得西德的法官也沒有勇氣去舉發整個共犯結構, 就草率的拿守衛祭旗,又草草收兵,除非後面還有續集,要不然,我對德國法官還蠻失望。” 我比她還更實際些。我覺得世事本來就是如此。不懲罰對不住“當時所謂的的正義” 可是弄大了???就會沒完沒了。看看歷史,不都是一手遮掩自己的弱點,一手高舉譴責別人。我還真想借聖經上說的:誰沒犯過錯,誰就可以丟石頭。政治歷史裡,本來錯的就比對的多,翻出來都是說不完的錯,而且是越翻越會發現整個錯的網結得越繁。草草收兵可能還是”維和“(哈哈哈哈哈哈)的最好方式。我最佩服的還是南非的 Mandela 跟 Tutu. 前怨一筆勾銷,你只要承認你犯的錯,我們就可以一起和平合作的一起生活,一起建設未來!
嗯?? 可見黑人的胸襟! 不需要面子來支撐就可以握手言合。 法官當庭指出:“東德的法律要你殺人,可是你明明知道這些唾棄XX而逃亡的人是無辜的..." 可是法官怎麼能斷定守衞也作如是想? 也許衞兵想的是:" 這叛逃者死有餘辜。" "take side"和"The reader"這兩部電影的被告者的處境要比衞兵的艱難得多。
瑪妮懂我。 我對這議題挺有興趣,但是心中的"端點"太多,有些端點有疑問,但這疑問是屬於人性的羅生門,難以印證。以至於無法有條理的說出人性自由的真正定義。 我們看哲學的書,會發現人性原本不複雜,各自負責各人。當人越來越多,就要學習交流與互助,才能共享食物或土地資源,於是形成社會團體。因為形成社會團體,人性漸漸複雜化,複雜化後就不是爭食與爭土地水源那麼簡單的事了,只好又設規範,來規範他人與自己。如此織成一個網,網的交織點與交織點間,又可能支出種種小網......。 這就為什麼同樣一個事件,換個時空背景,所呈現的過程或結果或有讓人意想不到的差異。
弦, 妳這番話也說出了問題的複雜性, 我很難用一段文字來表達我的錯綜複雜並相互交織的想法,所以將不久前SOP貼的一篇文章"您的誠信度有多少?"也拿出來一併檢視。 妳用個人與群體的關係提出一個端點,很有意思,我們的道德和制度可不就是因為要和眾人和平共存才隨著實際的需要一點一滴架設起來的嗎?所以妳說同樣的事件在不同的時代、文化、背景、宗教...就會有不同的標準。我現在再讀第三個故事跟我2011 年讀到它時, 感受己經不同,那表示我的判斷和價值觀也在接受時間的考驗, 我現在認為NOBODY 說的是對的,Hay說的也是對的,Hay說:" 我也在人類歷史中看到許多 "必要時司法爲政治做的服務" 所以法律不是保障人人平等的工具,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只是理想,而非事實 只有良知的法官,才能讓人盡量的得到司法上的平等。" 法律是人們根據當時的道德標準來制定的, 當時移地易,隨著社會的複雜化, 法律也在不斷的修改中精緻化。宗教的教條也如此,所以同性婚姻也會漸漸廣被接納,這跟道德敗壞沒有關係,目前我們信奉的教條或價值也將隨著時代的演變一一接受檢驗。
我個人是一個非常討厭被"控制"的人。以前我認為每個人都跟我一樣。事實並不是這樣。 舉個例子,我現在住的地方以前是幾十公頃的農田,這十年整個耕地面積少掉三分之二。 騎著機車繞著鄉鎮逛一圈,很是感概。為什麼大家都不願意種田了? 最後一代的農民老了,他的子孫為什麼不願意耕種,而將土地賣給建商蓋房子?我在感嘆之餘,我突然驚覺,換個角度想,我如果是農民子弟,受有專業教育(可能是商、醫、工、、、),我會願意回家種田嗎?再者,我會抗拒得了建商的金錢誘惑嗎? 正因為我不是農家子弟,所以我才感嘆吧? 正因為我不是農家子弟,所以我才能那麼輕鬆的想出,如果是這樣或是那樣,那不是很完美嗎? 正因為我不是"底層"的人,所以我才那麼義正辭嚴的說,為什麼不懂的對抗權威呢?
弦, 妳說的這種情況跟權力壓迫沒有直接的關係, 應該說是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的弊端。農家子弟自願賣田地,建商沒有逼他,但大埔事件的情況不同。 一個國家總得要有能力自產糧食, 不能自給自足至少要可產的農地吧?這跟國家安全有關, 萬一剛好鄰近國家鬧旱澇, 沒有餘糧可賣, 那不是很危險嗎? 如果這國的農民都只想著賣地而不願耕種(有更好職業選擇的農民子弟除外)這是否表示農民收入偏低,致使作農不能當作一個正當職業?我覺得政府要有適當的規畫, 保留一部份農地, 尤其是優良農地, 可以規定它們不能當建地賣, 只能賣作農地。即使農家子弟轉業, 別人可以買了務農。我覺得這是制度的問題。
目前我的程度大概是如此,其餘還得想想。 瑪妮丟這個話題出來,很有意思。 刺激我更多層面的思維。
對了,我想到一個方式,讓我們試著將---正義、自由、奴隸、階級、良知、道德、法治、權威、等等"口號""專有名詞"丟掉,來看這些事件,那會變成麼呢?
讓我們想像--- 在一個繁忙的十字路口,沒有了交通號誌會變成什麼情況?最安全過馬路的方式就是走路, 現代化的交通工具容易發生意外, 最後我們可能要回到農耕時代。 正義、自由、奴隸、階級、良知、道德、法治、權威" 聽起來像判斷, 像貼標籤, 但是我們不需要迴避它們, 因為那是人類群居無數世代之後,逐漸形成的一種價值觀, 賴以界定什麼在群居生活中可行的或不可行的, 那是血淚的歷史教訓所積累的詞彙, 我們藉這些價值判斷整理出一套處事原則與規章, 住在一起的一群人為了保護自己而形成的一個集體共識, 它們的功用就如交通號誌。 雖然正義、道德會隨著地域、民族和宗教而有不同的標準, 但基本上良知還是相通的,不竊盜、不殺人這些基本教義和法律在各地各宗教還是相同的。去掉這些價值判斷並不會使我們成為一個更仁慈的人,因為當妳受損受害, 傷了就是傷了, 那痛很結實, 並不因為沒有這些詞彙,妳就會少痛一點,妳會生氣,會想求正義, 會想反抗, 這是人類共有的自然情緒,沒有這些詞彙我們也沒法消滅自己不甘願的情緒, 正好相反, 它們被創造出來正是讓我有效地對共同居住的群體表達心中的不滿, 並能圖謀解決之道。
心能自由的人才會有良知,有良知的人佔多數, 社會才有公平正義. 道德與法律只是統治者的工具.
道德與法律是一群共同生活的人的良心契約... 只是目前監守自盜者大有人在, 公平正義只好再由群體去爭得。
在台灣農業不受重視,被視為沒有前途的行業。政府的政策不但無助于農業發展,像是“休耕|政策更是荒唐。農業在荷蘭非常受重視,算是先進科學,(種子公司裡,博士一大堆)教育系統裡也培養了農業發展各層的專業人士,農人們的社會評價也很高。就沒有台灣年輕人不喜歡務農的偏向發展。說來說去,政府的政策還是太無力,太沒遠見。 可惜!
我還聽說荷蘭有個電視節目, 是荷蘭農夫公開找結婚對象, 很有意思的是好多女人排隊上電視應徵,可見農夫在荷蘭不是我們在亞洲的同一種概念, 比利時我不清楚, 但也不致於差太多。在亞洲我們還傾向於認為沒有發展的才去務農, 不過我在網上看到不少很有遠見的農夫, 其中一個叫"野蔓園"的有機農場, 我還打算下次回台要參加他們的活動。
剛忘了留下我的大名了!!!哈哈哈哈
貼個鴨子相片吧!!
〔第一個故事〕 這是一種自貶身價的奴才心態 以擠身皇家後院、各衛其主、看世間權貴奢華為榮,久而久之自棄尊嚴 〔第二個故事〕 說明了主人勇敢、有大智慧,不趨炎附勢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皇帝與民一般高、不應有特權 其以爭取保有最起碼的保障和尊嚴、而留下民主圖騰 〔第三個故事〕 在共產主義下洗腦久了,當他舉槍掃射之時.. 腦中只有-執行命令 忘了:人..生而自由、平等 忘了:仁慈 然而,此為時代背景的悲涼、而非衛兵之罪 若每位軍人在執行軍令時、都在國防與仁慈間.. 自主性的發揮自覺,必無軍紀、國防將大亂 而我們只能說:這是主政者的暴政、大時代的悲劇 晚安 親愛的瑪妮~〔年關將近、別太忙、多保重〕 .
謝謝南方補充, 我們不過春節, 所以沒什麼好忙的, 倒是被邀去吃火鍋 妳自己做年夜飯嗎? 還是帶令堂上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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