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ank說, 忙碌的現代人沒有時間讀長文, 所以應該寫詩, 用最少和最精煉的字句, 表達最多的意義和感情, 在瞬間打動讀者的心弦。
如果我能寫詩, 或能以詩的形式, 記下每日的生活寫實, 那些瑣碎平凡郤值得反芻的小事, 細細咀嚼, 琢磨入詩。可惜我不是詩人, 腦中蹦不出詩句, 連詩的分行都不會, 有的是冗長的喋喋不休。
我還是寫雜記吧! 儘管一天只有一小時寫一篇, 以免懶散, 荒廢了兩年來寫文的習慣。
開工第一天, 我六點起床, 衣裝在前一夜備妥, 燙得妥貼, 架在椅上。 頭髮還是前一天在髮廊梳過的, 我很少這麼鄭重其事, 不只是因為一份工作, 也為一種心情的轉折。
我離群索居久矣, 再入紅塵, 自然如履薄冰。估計我騎半小時腳踏車就可以到達市中心, 還是提早十分鐘出發, 不必趕路。周六早上, 車並不多, 我聽著mp3裏, 自己朗誦Bishop的詩:
At six o'clock we were waiting for coffee,
waiting for coffee and the charitable crumb
that was going to be served from a certain balcony
--like kings of old, or like a miracle.
It was still dark. One foot of the sun
steadied itself on a long ripple in the river........
在橫過德雷河的那座新橋, 我聽著詩句, 幾乎能聞到咖啡的香氣, 有幾個人在橋下慢跑, 我其實喜歡塵世的喧囂熱鬧 , 儘管有時我也有隱居的渴望。我喜歡人的氣息, 無論閒散的從容, 或匆促的節奏. 我喜歡合流在同一脈動裏, 感受它的韻律。
很久以前, 我領薪的時候, 我會傻傻地走半小時路, 去一家咖啡廳吃一客早餐, 當作是犒賞, 內容是兩片烤吐司, 一小塊奶油和果醬, 當然還有一杯咖啡。那時, 這對我是奢侈的享受, 但是一個月一次, 我值得吃這樣的一頓早餐, 我如此安慰自己。至於為什麼非要去那家咖啡廳? 好像是因為我喜歡那家咖啡廳的名字。
很久了, 我沒在周末的早晨, 在路邊坐著閱報, 喝咖啡。台拉維夫最熱鬧的大街, 周末變成人行道, 以色列人趕早去咖啡廳吃早餐, 閱報並高談濶論, 論到臉紅脖子粗, 當然, 他們談的也是政治 。
噢, 我不是要說早餐的。我要說的是, 當我在傾聽詩的吟誦時, 我覺得我最接近自己, 一整天, 只有這上下班途中, 我覺得我是我自己的。
老闆很年輕, 三十出頭, 溫州人, 面談的時候, 他看著我的證件說:" 姐姐, 我剛剛出來創業, 以後我們在工作上像自家兄弟姐妹, 一起拼搏。" 簡短的一句話, 熱了我的眼眶。似乎有一種人, 他們知道怎麼招來身邊人全心全力的效勞。
中午, 我在堆滿箱子的倉庫裏, 見我的老闆坐在角落的紙箱上, 低頭吃他的三明治。作為員工的我, 去了市中心廣場的露天咖啡座, 點三明治之外, 我比他多了一杯咖啡和往來穿梭的美女, 心裏偷偷地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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